中触媒: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部分股份延长质押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4-00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部分股份延长
质押期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80,8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9%。本次质押后,股东王婧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940,000股,占其持股总比例为
86.12%,占公司总股本的5.07%。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婧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以及部分股份延长质押期限,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份补充质押及延期解质押的情况
股东王婧于2023年7月28日质押给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315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期限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4年1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本次股东王婧补充质押及延长股份质押期限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东 | (%) | (%) | ||||||||
王婧 | 否 | 350,000 | 否 | 是 | 2024年1月25日 | 至质权人解除质押为止 |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3.37 | 0.20 | 补充质押 |
合计 | 350,000 | 3.37 | 0.20 |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本次股份延期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王婧 | 否 | 3,150,000 | 否 | 否 | 2023年7月28日 | 至质权人解除质押为止 |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30.34 | 1.79 | 融资 |
合计 | 3,150,000 | 30.34 | 1.79 |
本次延长股份质押期限对应股份为首发限售股,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3年8月1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 | 本次质押 | 本次质押后 | 占其 | 占公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名称 | (股) | 比例(%) | 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所持股份比例(%) | 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王婧 | 10,380,841 | 5.89 | 8,590,000 | 8,940,000 | 86.12 | 5.07 | 0 | 0 | 0 | 0 |
合计 | 10,380,841 | 5.89 | 8,590,000 | 8,940,000 | 86.12 | 5.07 | 0 | 0 | 0 | 0 |
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相加所致。
2、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