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02  中触媒(6882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4-055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
普通股股东人数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5,512,4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5,512,4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3.61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3.618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76,2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3,079,019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金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选举李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5,369,98799.8112
1.02关于选举李永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5,369,98799.8112
1.03关于选举甄玉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5,369,98799.8112
1.04关于选举石双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5,369,98699.8112
1.05关于选举金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5,369,98799.8112
1.06关于选举刘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5,368,98699.8099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于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5,370,08499.8114
2.02关于选举刘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5,369,08399.8100
2.03关于选举李学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5,370,09599.8114

3、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选举王庆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75,370,09399.8114
3.02关于选举张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75,370,09199.811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关于选举李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312,51398.7560
1.02关于选举李永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312,51398.7560
1.03关于选举甄玉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312,51398.7560
1.04关于选举石双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312,51298.7560
1.05关于选举金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312,51398.7560
1.06关于选举刘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311,51298.7473
2.01关于选举于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312,61098.7568
2.02关于选举刘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311,60998.7481
2.03关于选举李学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312,62198.7569
3.01关于选举王庆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1,312,61998.7569
3.02关于选举张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1,312,61798.756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俞磊、李笛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