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华特气体(688268)公司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穗萍女士与张穗华先生于2023年2月2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于2023年3月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张穗萍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6,017,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转让给张穗华。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接到上述股权转让登记确认文件,确认该股权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妥相关过户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4月14日,过户股数6,0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股份过户前本次股份过户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张穗萍7,968,4966.62%1,951,4961.62%
张穗华12,8000.01%6,029,8005.01%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