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华特气体(688268)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华特气体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及走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华特气体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本持续督导期间,华特气体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持续督导期间,华特气体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华特气体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导华特气体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不存在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华特气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的特种气体主要面向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新能源等产业,该类产业具有技术革新频繁、迭代快速的特点,随着下游产业自身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对特种气体等半导体材料的纯度、杂质含量等技术指标要求将不断提高,公司只有持续不断地推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技术、新产品,才能保持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未来,若公司未能及时根据行业发展状况作出前瞻性判断,或因技术升级迭代进度和成果未达预期,致使技术水平落后于行业升级换代水平,不能适应下游客户的迭代需求,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特种气体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均在气体行业有着多年的从业经历,技术经验丰富,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具有重要意义。而随着特种气体行业的发展,行业内的人才竞争也日益加剧,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

定并不断吸收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公司能否在行业内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的关键。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特种气体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高端领域客户,其生产过程精细化程度高,对气体产品的稳定度要求极高,例如应用于集成电路晶圆加工生产线的气体,纯度或杂质含量百万分之一级的细微波动就会对整条生产线产品良率造成不利影响。而这些领域客户的产线价值极高,尽管公司已掌握特种气体生产全流程的核心技术,品质管控能力较高,并通过了客户严格的审核认证,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公司产品的质量不稳定,将导致产品质量纠纷或诉讼,面临巨额赔偿的风险。

2、安全生产的风险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但如果未来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个别员工疏忽导致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随着特种气体国产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公司的成熟产品可能将会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公司将在更多领域与国外大型气体公司产生直接竞争,竞争环境的变化可能带来产品价格的波动。此外,技术的重大突破、下游产业发展趋势的变化都可能对供需产生影响,进而造成产品价格的波动。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采购自空分气体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化工企业、生产粗产品的气体公司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受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

不同程度的波动。如果公司上游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供需关系造成影响,将造成公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进而对成本、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呈增长趋势且维持在较高水平。未来如果公司催收不力或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存货管理,可能存在存货余额较大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

3、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未来如果人民币出现较大幅度升值,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造成公司利润空间收窄,提高售价则会使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性价比优势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造成销售量的降低,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四)行业风险

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气体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兼并收购,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已经形成了少数几家气体生产企业占据全球市场大多数份额的市场格局。国内半导体用电子气体市场份额主要被林德集团、日本酸素控股、液化空气集团等国际巨头垄断,严重制约了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目前,市场垄断格局明显,而且这种格局在短时间难以改变。

目前公司下游应用领域集中主要集中在IC、显示面板、光伏等其他泛半导体领域以及食品、医疗等其他高价值领域,目前公司在半导体客户的收入不断提升,若半导体需求不振可能对公司销售收入造成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产业政策环境调控风险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光伏能源、光纤光缆等制造业领域,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总体发展速度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调整带来的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的部分下游行业,并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2、全球经济低迷风险

公司产品的终端需求与宏观经济存在较强的相关性,未来全球经济复苏进程、地缘政治变化、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博弈等因素都将影响终端需求,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74,052.4588,377.19-1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1.8811,816.89-3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60.8211,256.80-39.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09.7249.8718,967.37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6月末2022年12月末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9,501.60154,170.1316.43
总资产319,272.10239,456.6133.33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6月2022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0.99-37.37
稀释每股收益(元/0.620.98-36.73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6月2022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0.94-39.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78.3减少3.8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17.9减少3.7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143.77减少0.63个百分点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6.2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6.85%,扣非后净利润下降39.05%,主要原因系:(1)2022年稀有气体原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光刻及混合气相关产品价格和收入上涨,随着2023年原料价格回归正常水平,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收入相应下降;(2)公司下游半导体行业目前处于下行周期,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数据,2023年一季度全球半导体销售额同比下降21.30%,二季度同比下降17.30%,下游需求低迷导致公司收入和净利润下降。2023年1-6月公司净利润下降幅度高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要原因系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有所增长。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5.9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75%,主要原因系差旅费用、展览及租金费用等增长;财务费用受借款及可转换债券的利息费用增加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1,415.31万元。2023年1-6月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同比增长33.33%,主要系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8,967.37%,主要系上年同期因稀有气体原料价格增长较多,为保证销售稳定,公司增加备货,而本期相关产品市场价格回归稳定,公司备货回归正常所致。

2023年1-6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比下降37.37%,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比下降36.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比下降

39.36%,主要系本期收入及利润规模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一直以特种气体为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并围绕特种气体开展研发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较强的研发优势、高端应用领域的先发优势、丰富的产品种类及“一站式”的综合服务能力优势、营销网络优势、半导体行业的品牌优势、供应链反应迅速服务及时的优势等核心技术优势。

在报告期内具体体现如下:

1、研发优势

公司掌握了特种气体从生产、存储、检测到应用服务全流程涉及到的关键性技术,包括气体合成、纯化、混配、气瓶处理、分析检测以及供气系统的设计、安装、日常维护等环节。特种气体供应是系统工程,全流程的各个环节对产品纯度、精度、稳定度都至关重要,缺一不可。公司精益求精,在原有核心技术基础上不断深入研究,持续提升各节点技术水平,追求更高的纯度、更低的杂质含量、更稳定的质量、更高的检测精度。

在产品开发和储备方面,公司坚持多品种的特种气体开发策略并凭借对行业的深刻理解和需求的敏锐把握,对研发的产品未来投向市场的应用方面具备较强的战略前瞻性,由于对前沿领域特种气体进行布局,并成功进入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光伏能源、氢能源等领域客户供应链,形成了较强的先发优势。一方面,随着公司的先发优势愈发扩大,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逐步成为标准制定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持或参与制定包括多项电子工业用气体国家标准在内的50项标准,6项行业标准,1项国际标准和11项团体标准,累计取得19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3项。

2、高端应用领域的先发优势

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下游高端应用领域,客户对于气体纯度及精度要求较高,因此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客户对气体供应商会有审厂、两轮产品认证等审核程序,电子特气产品认证周期长,尤其是半导体领域,认证周期达2-3年。

公司经过多年行业沉淀在高端市场领域形成了突破,积累了中芯国际、华润微电子、长江存储等众多优质客户,尤其在集成电路领域,对12寸芯片厂商的

覆盖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第三代功率器件半导体方面,公司产品能够满足碳化硅(SiC)与氮化镓(GaN)等生产需求,已进入到全国最大的氮化镓厂和碳化硅厂供应链。

同时,由于前期严格的认证体系,一旦进入供应链体系并开始批量供应,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便相对稳定,且随着合作关系的深入,公司一方面可以通过不断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强化客户粘性;另一方面,公司又能够对客户需求进行深入挖掘,研发和推出更多、更先进的产品种类,拓展业务机会。因此,公司在积累众多优质客户后,先发优势明显。

3、丰富的产品种类及“一站式”的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具有用气多样化、分散化的特点,公司已在特种气体领域生产出高纯四氟化碳、高纯六氟乙烷、高纯二氧化碳、高纯一氧化碳、高纯八氟环丁烷、高纯三氟甲烷、稀混光刻气等约50个产品并实现了国内同类产品的进口替代。由于气体产品的特殊性,每一产品的经营均需取得相应的危化品经营许可等资质,公司取得的生产、经营资质覆盖产品种类超过100种,是国内经营气体品种最多的企业之一,能有效满足客户多品种、一站式需求,产品种类优势明显。这些产品互相促进,能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品种需求。

此外,公司具备业内领先的物流配送能力,由大宗液体槽车、特种气体槽车、货车组成的专业运输团队,半径200公里内均可一日送达,并通过物流运输信息系统的完善,提高了物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到产品销售与售后一体化。

多品种协同及供应和服务一体化大大提升了客户生产效率,形成公司强大综合服务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气体品种进一步增多,供应链体系更优化更专业,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4、营销网络优势

客户对气体种类、响应速度、服务质量的高要求都使得营销网络在气体企业的经营中处于重要地位。公司立足佛山,辐射华东、华中、西南、东北及东南亚,营销网络建设日趋完善,市场渗透率、客户服务质量不断增强。

此外,公司的产品质量得到了海外客户,包括国际气体巨头的认可,是国内

少数实现了大量特种气体产品出口的气体公司。公司产品通过国际气体公司,如液化空气集团、林德集团、大金集团等公司出口至东亚、东南亚、西亚、北美、欧洲、日韩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境内+境外”的全球销售网络,既能有效促进产品销售、提升公司产品影响力,又能在信息、渠道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整合,有效缩短了公司在国内半导体芯片客户端产品认证周期。

公司设立泰国子公司,收购新加坡公司,具备海外仓储、物流和技术服务能力并可实现对海外客户直接销售。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3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2,325.15万元,同比下降30.11%,主要原因系上年部分研发项目结题,而本期新增研发项目仍处于较前期阶段,投入较少所致。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公司获授权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008.73
减: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65.66
减:智能化运营项目54.21
加:本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4.29
减: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93.15

截至2023年6月30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0.00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64,283.20
减: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260.01
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7.70
减:补充流动资金3,019.01
加:本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59.35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6,000.00
截至2023年6月30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55,075.83

注:募集资金余额尚未扣除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及报告期内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特气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特气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合计持股数量 (万股)合计持股占比 (%)2023年半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664.07-2,664.0722.14
2石平湘董事长/实际控制人1,185.532,491.833,677.3630.56直接减持85.16万股,间接减持103.02万股
3石思慧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540.00--4.49
4傅铸红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09.879.38119.250.99间接减持1.42万股
5张穗华董事/副总经理602.98-602.985.01
6钟小玫监事0.6451.2251.860.43间接减持8.12万股
7邓家汇监事会主席----
8毛柳明职工代表监事----
9廖恒易副总经理1.28203.61204.891.70间接减持30.73万股
10张均华副总经理1.2877.1778.450.65间接减持11.65万股
11陈丽萍财务总监1.00-1.000.01
12万灵芝董事会秘书1.00-1.000.01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罗 榃 翁嘉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