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董事会 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1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39.8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19,996,377 股减少至119,915,377 股,注册资本由119,996,377 元减少至119,915,377 元。(以上变更前股本数据 为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的股份总数情况,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前可转债转股导 致的股份变动,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 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 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 年4 月10 日起45 日内(9:00-12:00,14: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万灵芝
4、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5、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6、邮政编码:52824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