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镭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臻镭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臻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10,000股,并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9,21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5,311,57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117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898,42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1.883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股东数量为1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35.74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8878%,将于2024年1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09,21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43,684,000股,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2,894,000股,转增的43,684,000股已于2023年6月1日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023年6月1日公
司实施权益分派,以公积金转增导致新增限售股387,847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合计为1,357,465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57,46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57,465股,限售期为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357,465 | 0.8878% | 1,357,465 | 0 |
合计 | 1,357,465 | 0.8878% | 1,357,465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1,357,465 | 24 |
合计 | 1,357,465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臻镭科技本次申请解除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的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臻镭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峥 | 鞠宏程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