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镭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7人,会议由董事长郁发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8.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