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臻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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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102号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臻镭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臻镭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臻镭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臻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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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臻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臻镭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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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3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8元,共计募集资金168,994.2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414.51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12,655.20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759.31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55,579.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3,63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24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68,994.28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83,17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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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5,363.18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53,631.10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30,254.86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1,996.93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93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5,185.26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6,563.6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8月)》(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浙江航芯源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开立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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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24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571915599710816 | -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注销 |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 19020101040049209 | -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注销 |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77067885 | -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注销 |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 19020101040050132 | -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注销 |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2202345366 | 6,563.64 | 使用中 |
| 浙江航芯源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 19020101040049423 | -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注销 |
| 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571917479710808 | -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注销 |
| 合计 | 6,563.64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由于外部环境变化,研发成本较预期下降,公司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放缓。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
| 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5年12月 | 2026年12月 |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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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24日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置换完成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2,652.90 | 133.57 | 133.57 | 2022年4月28日 | 2022年4月6日 |
| 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8,767.51 | 2,234.99 | 2,234.99 | 2022年4月28日 | 2022年4月6日 |
| 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166.58 | 691.07 | 691.07 | 2022年4月28日 | 2022年4月6日 |
|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 16,871.27 | 139.43 | 139.43 | 2022年4月27日 | 2022年4月6日 |
2.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人员薪酬,再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人员费用(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之后按月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为3,255.38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24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40,000.00 |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 2024年3月29日 | 2025年3月28日 | 2024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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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00 |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 2025年3月28日 | 2026年3月27日 | 2025年3月28日 |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24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湖墅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8726期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 | 2024-11-16 | 2025-02-18 | 2025-02-18 | - | 2.10% | 48.67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24日 | ||
| 使用方式 | 使用金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4,700.00 | 2022年4月6日 | 2022年4月27日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4,700.00 | 2023年4月20日 | 2023年5月12日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4,700.00 | 2024年3月29日 | 2024年4月25日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241.08[注] | 2025年3月28日 | 2025年4月23日 |
[注]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168.24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2年1月24日 |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 7,286.68 | ||||||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用途 | 新项目名称 | 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 1,736.94 | 用于补流 | / | / | / | 2024-10-24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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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7,166.58 | 7,166.58 | 7,166.58 | 1,484.66 | 6,040.47 | -1,126.11 | 84.29 | 2025年12月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16,871.27 | 16,871.27 | 16,871.27 | 15,134.33 | -1,736.94 | 89.70 | 2024年9月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1] | 补流 | 5,549.74 | 7,286.68 | 7,286.68 | 不适用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83,172.84 | 83,172.84 | 12,241.08 | 86,341.08 | 3,168.24[注2] | 103.8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 | 70,458.26 | 153,631.10 | 153,631.10 | 21,996.93 | 152,251.79 | -1,379.31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由于外部环境变化的原因,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放缓,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具体说明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6,563.64万元(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主要系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尚在推进中。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1]根据公司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736.94万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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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25年1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4,262.87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6.17万元)和1,286.87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0.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168.24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