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澜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3-011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9,735,87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9,735,87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8.286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8.286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瑞嘉先生主持;
2、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江宁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9,735,770 | 99.9989 | 0 | 0.0000 | 100 | 0.0011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9,735,770 | 99.9989 | 0 | 0.0000 | 100 | 0.0011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9,735,770 | 99.9989 | 0 | 0.0000 | 100 | 0.0011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735,770 | 99.9989 | 0 | 0.0000 | 100 | 0.0011 |
2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9,735,770 | 99.9989 | 0 | 0.0000 | 100 | 0.0011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735,770 | 99.9989 | 0 | 0.0000 | 100 | 0.0011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2、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股东杨瑞嘉、史志怀、陈彬、屠宏林、陈江宁、王旺、南京蔚澜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鸿澜德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品澜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股东周干作为激励对
象杨瑞嘉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剑群、马继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