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新能: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