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新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6-04-30  万润新能(688275)公司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作为 正在履行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朱新龙、江成祺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4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朱新龙、王欣、朱晟晟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限售股限售承诺履行情 况、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采购负责人、销

售负责人等人员访谈;

3、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 行对账单等资料;

5、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7、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 况;

8、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万润新能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 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司 其他内控制度。

经核查,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 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 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对外披露的公告以及备查文 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万润新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了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了公司出具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情况的核查说明》,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万润新能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 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万润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 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 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核对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 期间的募集资金账户明细台账、对账单、大额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董事 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审计委员会意见等。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公告 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 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查阅了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相关合同、 关联交易事项的支付凭据、相关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了万润新 能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按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执行,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2025年相关定期报告,对公司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 场变化情况。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14.92亿元,同比增长52.76%;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4亿元,上年同期为-8.92亿元, 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同时亏损大幅收窄,主要系:一是报告期内 在新能源汽车与储能市场旺盛需求的驱动下,公司核心产品磷酸铁锂的产 销量均实现同比大幅提升,随着产能利用率显著改善,规模化生产效应持 续释放,带动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回升;二是存货管理成效显著, 公司通过强化存货管理并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措施,有效压实成本管控,降 低相关风险,2025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减少;三是公司聚焦主营 业务,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剥离了部分非盈利业务,降低了经营管理成本。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所在行业的相关 政策、长期发展前景、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 出现主要业务停滞或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保荐机构将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加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的建设,拓宽公司业务及技术的应用领域,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 规模;加强公司的成本管理、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有效、合理的控制公司的费用化支出;加强客户跟踪管理及应收账款的催 收工作;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并 加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最新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学习,不断完善上市 公司治理结构,继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及实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实现预期收益;

4、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持续完善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严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2025年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提供所需文 件资料,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给予了良好的配合。

上述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 制、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新龙

江成祺

粉 股 份有 限 04 32 月 0400003475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