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智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9  天智航(6882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2号楼B1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
普通股股东人数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24,331,0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24,331,0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7.66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7.66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军辉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刘铁昌、黄志敢、齐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58,67799.95332,8270.046700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1 议案名称: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02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03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04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05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06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0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09 议案名称: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10 议案名称: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10.11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124,328,23799.99772,8270.0023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6,058,67799.95332,8270.046700
9《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0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0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0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0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06发行数量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07限售期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08募集资金用途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09股票上市地点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10.10授权董事会办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10.11决议有效期15,258,67799.98142,8270.0186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0涉及对相关项下子议案的逐项表决,均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7、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张送根、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智汇德创(天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徐进、刘铁昌已对议案8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兴辉、张鼎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