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智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2-19  天智航(688277)公司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智航股票代码:688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1: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2楼C区206室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C栋106室-00051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2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先进制造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京津冀基金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天智航/上市公司/公司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合计持股比例低于10%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2楼C区206室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1日
经营期限2015年05月11日至2026年06月07日
认缴出资额217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453915W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20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C栋106室-00051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0日
经营期限2017年09月20日至2027年09月20日
认缴出资额67179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MA0939HK8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20层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主要负责人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高国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中国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主要负责人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高国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先进制造基金与京津冀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同一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二者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先进制造基金持迪哲医药(股票代码:688192.SH)26.08%的股份,持何氏眼科(股票代码:301103.SZ)6.74%的股份,持归创通桥(股票代码:2190.HK)6.20%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津冀基金持恒工精密(股票代码:301261.SZ)9.00%的股份,持纳科诺尔(股票代码:832522.BJ)8.57%的股份;持交控科技(股票代码:688015.SH)1.85%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持交控科技3.71%的股份,二者合计持股5.5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先进制造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46,9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93,9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京津冀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46,9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93,9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指截止天智航2023年4月7日披露《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天智航无限售流通股48,426,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8%。其中,先进制造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4,213,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京津冀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4,213,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天智航无限售流通股44,939,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99974%。其中,先进制造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2,469,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京津冀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2,469,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7月3日至2025年2月18日期间,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转让公司股票3,487,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天智航无限售流通股44,939,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99974%,低于10%。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先进制造基金24,213,4125.39%22,469,6545.00%
京津冀基金24,213,4125.39%22,469,5285.00%
合计48,426,82410.78%44,939,1829.9999974%

注:上述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高国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高国华

2025 年 2 月 18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天智航股票代码688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20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8,426,824股 持股比例:10.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4,939,182股 持股比例:9.9999974% 变动比例:减少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高国华2025 年 2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高国华2025 年 2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