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55,013,937.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6,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6,788,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