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愿性披露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5100220),发证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