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并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并自愿承诺特定期间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兰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8,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于2023年1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兰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8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93%,占其本人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
2024年7月15日,公司收到兰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同时,兰春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愿承诺自2024年7月15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内该部分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兰春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558,134 | 0.38% | IPO前取得:1,558,134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 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兰春 | 380,000 | 0.093% | 2024/7/8~2024/7/15 | 集中竞价交易 | 55.00-56.71 | 21,290,330.18 | 已完成 | 1,178,134 | 0.29%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