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30  特宝生物(688278)公司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4.39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 年5 月29 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5 月11 日,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 元/股(含),回购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5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以下简 称“《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 年4 月22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为2026 年5 月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 年5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回购报告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按照《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人民币8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4.39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上限于2026 年5 月29 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红 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每股现金红利指根 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 \div 总股本 =(404,749,855 × 0.6200) ÷ 408,189,480 \approx 0.6148 元/股。\]

\[综上,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85-0.6148) \div(1+0) \approx 84.39 元/股\]

(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 限人民币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4.3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92.4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4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4.3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5.49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