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9-30  特宝生物(688278)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494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326.6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 年,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为1,533,266 手(15,332,660 张)。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26.6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573.52 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53.0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8 月3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6]361Z0026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753.08 万元,低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公司于2026 年8 月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调整前拟投

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额

1 新药研发项目 85,875.93 67,059.03 67,059.03

2 生物技术创新融合中心建设项

目 47,071.67 46,191.87 44,618.35

3 特宝生物创新药物生产改扩项

目-产线建设 42,075.70 40,075.70 40,075.70

合计 175,023.30 153,326.60 151,753.08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推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其中“生物技术创新融合中心建设项目”核心内容涵盖 中试平台能力建设、研发与质量实验室建设以及仓储资源整合与优化三大板块, 原实施地点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昌路与阳明路交叉口东北侧,目前尚处于 基建阶段。核酸药物等创新平台是公司重点建设内容,为加快推进相关中试能力 建设,尽快形成工艺开发与中试生产支撑体系,公司拟新增现有园区内已建成的 自有场地作为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增加前 增加后

区新昌路与阳明路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

交叉口东北侧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昌路与阳明路交叉口东 北侧;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翁角路

330 号

生物技术创新融合

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生物技术创新融合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 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

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9 月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生物技术创新融合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上述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 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莹

陈诗望

陈诗哲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