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海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刘海梅女士简历
刘海梅,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4月至2011年3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16年8月,历任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商务部经理、渠道管理部经理、营销总监助理;2016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链经理、供应链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刘海梅女士通过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2,300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