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
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2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3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4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
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6
附件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7
附件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2
附件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合伙企业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二)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二期11栋801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BI LEI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会议逐项审议如下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六)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并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监事会成员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情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846,763.9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7,995,479.4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1元(含税)。截至本议案通过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92,363,380股,扣除本议案通过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73,000股,以92,290,38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297,131.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20%。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支付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发放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支付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不发放监事薪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以下制度进行系统性的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2023年,面对宏观经济总体偏弱运行,在稳经济、促恢复、扩内需、提信心等宏观政策背景下,公司聚焦智能化、自动化等前沿技术发展,捉住智能化时代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大力推进智能家电、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新兴领域的产品布局、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为迈向工业4.0时代贡献创新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产品和高效精准的电机驱动控制系统。尽管2023年消费市场总体偏疲软,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技术、高性能的产品和全方位的系统级服务深耕下游市场,推进产品在智能小家电、白色家电、电动工具、运动出行、散热风扇、工业与汽车等领域的深入拓展。2023年,围绕着“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和控制系统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公司以长期的技术积累和高精尖的人才团队为根基,在新兴产业领域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持续发力下游新兴市场,实现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不断巩固和提升在电机驱动控制领域的行业地位,为促进下游新兴产业的发展贡献技术力量。
2023年,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3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84.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3%。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总结如下:
1、聚焦新兴产业布局,发力工业4.0
随着工业4.0浪潮的掀起,智能化、自动化等技术迅速发展和相互交融,下游产业领域要求电机实现更加高效精准的控制和静音运行,对于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对高可靠性、高稳定性、性能卓越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产
品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创新的驱动控制算法和解决系统级难题的技术服务着力拓展白色家电、汽车与工业等下游应用领域,为下游提供技术赋能,促进产品的深入应用。随着消费市场的逐步恢复,本年度智能小家电、电动工具、运动出行等既有领域实现销售占比70.99%。基于在白色家电领域的长期深耕及对领域头部客户拓展的深入,本年度白色家电领域销售占比由2022年10.35%上升至14.45%。
2023年是公司车规级芯片发展的里程碑之年,报告期内,公司通过ISO 26262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进入新的发展台阶。在市场拓展上,随着芯片产品在汽车电子领域由小批量试产向量产推进,本年度汽车电子领域实现销售占比5%。由于汽车电子领域验证周期长,公司将以系统级技术支持推动芯片产品在汽车电子领域逐步量产,不断拓宽拓深汽车电子应用领域。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新兴产业领域,以前沿技术拓展和巩固市场,拥抱工业4.0时代。
2、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以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本年度公司围绕着智能家电、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新兴领域展开技术攻关,发挥芯片设计技术、电机驱动控制算法技术、电机技术三重技术优势,持续突破工业伺服、车规芯片等新兴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坚持走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之路。2023年研发投入总计8,467.43万元,同比增长32.63%,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20.58%,同比提高0.81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取得境内外专利115项,其中发明专利63项,以丰富的创新成果为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赋能续航。
3、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坚定“走出去”步伐
公司以“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和控制系统供应商”为发展战略目标,以高可靠性的产品和深厚的技术实力坚定迈出“走出去”的步伐,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性能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产品和全方位的系统级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亮相海外行业展会、出席国际研讨会、加强海外人才团队搭建与培训、发展海外合作伙伴等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朝着战略目标坚定前行。
4、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从技术创新、市场拓展、人才培养、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全面发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致力于通过自身的发展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投资者带来价值回报、为社会创
造价值。公司以“用创新的芯片科技,实现简单高效、低碳节能的美好生态”为使命,坚持在自主创新的道路上阔步前行,创新电机驱动控制芯片产品和控制技术,推动下游高性能的直流无刷电机替代传统电机,为全球节能减排贡献力量。秉承“简单、开放、相信、先行”的价值理念,公司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与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峰岹学院”系列培训活动,组织丰富的文体团建活动,为员工的持续发展创造充满活力的文化氛围,支持员工实现个人能力的提升和职业生涯的发展。公司将继续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将可持续发展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坚定走高质量重回报的创新发展之路。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全体董事均按时参加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会议主要审议事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董事会及总经理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利润分配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召集了2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有效地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就公司聘请审计机构、财务决算等事项进行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员工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就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管事项进行审议。各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王建新 | 6 | 6 | 0 | 0 | 否 | 2 |
沈建新 | 6 | 6 | 0 | 0 | 否 | 2 |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并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2024年规划及展望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机制,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推动公司紧紧围绕着“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和控制系统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展开布局。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努力为管理层的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特此报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监事会成员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2023年度监事会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表决情况 |
2023/4/25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各议案表决通过 |
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3/5/29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议案表决通过 |
2023/6/15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各议案表决通过 |
2023/8/3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各议案表决通过 |
2023/8/28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各议案表决通过 |
2023/10/2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各议案表决通过 |
2023年度,监事会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2023年度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控规范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认真严格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和落实。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
一、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公司2023年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资产总额 | 2,493,688,579.18 | 2,372,931,180.71 | 5.09% |
负债总额 | 102,570,245.87 | 117,871,809.57 | -12.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391,118,333.31 | 2,255,059,371.14 | 6.03%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4.11% | 4.97% |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411,359,196.52 | 322,972,933.77 | 27.37% |
营业利润 | 169,952,327.52 | 142,927,104.82 | 18.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4,846,763.93 | 142,001,194.05 | 23.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8,164,147.74 | 100,261,119.79 | 17.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9 | 1.68 | 12.50% |
二、 报告期内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
月
日,公司资产总额2,493,688,579.18元,其中流动资产1,970,446,078.30元,非流动资产523,242,500.88元。非流动资产中,主要系其他债权投资(大额存单)461,011,774.34元,使用权资产7,258,976.41元,固定资产10,199,145.06元,无形资产29,692,368.13元,以及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期末负债总额102,570,245.87元。其中流动负债92,979,407.04元,非流动负债9,590,838.83元。流动负债中占比较高的是其他应付款22,689,786.67元,主
要是向客户预收的产能保证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391,118,333.31元。其中股本92,363,380.00元,资本公积1,872,119,887.24元,盈余公积53,698,537.21元,未分配利润373,766,042.64元。
三、报告期内经营业绩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359,196.52元,同比增长27.37%,实现营业利润169,952,327.52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846,763.93元,同比增长23.13%,其中每股收益1.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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