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6月5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为尽快落实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需尽快召开临时监事会审议相关事宜,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钰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汪钰红女士在会议上对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紧急情况进行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获取场地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获取场地方式,系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自身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作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调整获取场地方式的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获取场地方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和峰岧上海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购买房产,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能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及办公的长远需求,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购买房产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