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11  峰岹科技(688279)公司公告

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6
普通股股东人数8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0,042,59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0,042,5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14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14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BI LEI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2.01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2.02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1,12999.99765000.00089690.0016

2.03 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2.04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2.05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2.06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2.07 议案名称: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2.08 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2.09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0,042,09899.99925000.0008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2.01上市地点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3,501,87099.98915000.00379690.0072
2.03发行时间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2.04发行方式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2.05发行规模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2.06发行对象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2.07定价原则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2.08发售原则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2.09决议的有效期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3《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4《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5《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6《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7《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8《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9《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1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13,502,83999.99635000.0037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

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6、8-1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清丽、李慧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