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精进电动(688280)公司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353,538.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6,990,718.64元,扣除本年度已完成对2021年度分配的利润0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22,700,926.21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拟定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实现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8,353,538.4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