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精进电动(688280)公司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薪酬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 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

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

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

四、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

在公司有其他任职的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根据其岗位承担的职责及完成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董事季淳钧、郭启航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参照同行业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给予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2、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根据其岗位承担的职责及完成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

五、其他规定

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评定薪酬体系合理,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