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 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3-039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426,65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不存在其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印发的《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并于2021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442,666,667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590,221,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90,599,399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3.1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622,268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6.88%。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战略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426,6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5%,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426,6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5%,该限售股将于2023年10月2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自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2、不会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的控制权。”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426,65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不存在其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 |
本比例
本比例 | 股数量(股) | ||||
1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4,426,650 | 0.75% | 4,426,650 | 0 |
合计 | 4,426,650 | 0.75% | 4,426,650 | 0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向借入人出借获配股票,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截至2023年10月10 日,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4,426,650股,其中通过转融通借出股份数量为1,097,400股,未借出股份数量为 3,329,250股,出借部分到期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限售股 | 4,426,650 | 24 |
合计 | 4,426,650 | 24 |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精进电动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精进电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