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关于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申请人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已撤回仲裁申请。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 案由:合同纠纷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书,本次仲裁事项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8月下旬,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相关通知,广州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鹏汽车”)就《零件采购合同》、《D22项目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及价格协议》等合同的相关争议针对公司提起了仲裁请求,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案件进展情况
因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6日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关于“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书【(2023)穗仲案字第7988号】,就本案,现已结案。
三、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因申请人已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撤回仲裁申请,本次仲裁案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