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许楠先生、柴奇志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现因许楠先生工作变动调离华泰联合证券,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现决定委派刘春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许楠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由刘春楠女士、柴奇志先生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的职责,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许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刘春楠个人简历刘春楠: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8年,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春立医疗科创板IPO项目、中国电信IPO项目、海天瑞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嘉事堂2018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木林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项目、高伟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项目、立思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