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7月16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
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