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
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