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