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本事项是为了加快推进华秦航发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及试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早日实现投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华秦航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华秦航发拥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故本次向华秦航发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