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导航: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说明

查股网  2024-07-04  *ST导航(688282)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中相关问题的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理工导航”、“公司”)2024年5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发送的《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对涉及持续督导机构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问题一、关于公司业绩。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2,144.95万元,同比下降89.37%。其中,其他零部件销售实现收入1,861.58万元,业务毛利率仅为4.22%。公司曾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收到公司客户A的11,208.96万元订货通知。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已签订合同、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金额为1,482.96万元。此外,公司于期后收购宇讯电子的控制权,并于2024年4月19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请公司:(1)说明本期其他零部件业务主要内容、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和合作历史、定价方式,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成本结算是否准确、合理,业务是否可持续,是否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中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2)说明客户A订货通知进展情况,收入实现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3)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期后收入实现及宇讯电子经营情况,

说明2024年业绩预期并充分提示风险。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本期其他零部件业务主要内容、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和合作历史、定价方式,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成本结算是否准确、合理,业务是否可持续,是否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中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公司本期其他零部件业务主要内容、与交易对手的关联关系和合作历史及定价方式,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关联方首次合作合同签订时间本期收入对应合同签订时间本期交易内容定价方式收入金额毛利率
1单位P2022年9月2022年9月高精度导航模块协商定价704.078.73%
2单位O2023年1月2023年1月惯性测量组件协商定价400.913.99%
3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单位B2018年7月2022年7月某舵机系统协商定价377.8839.16%
单位A2018年7月2022年7月变换放大器军方审价定价94.2322.51%
4单位Q2020年6月2022年7月模拟仿真类产品投标234.5825.53%
5单位Y2023年2月2023年2月高精度定向设备协商定价26.901.29%
6单位Z2023年8月2023年8月组合导航系统协商定价23.010.09%
合计1,861.5816.46%

注1:单位A为公司客户A。

注2:此处毛利率为分摊闲时工时前的毛利率

注3:单位Z自2024年4月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4:序号1,公司与单位P于2022年9月签订合同,2023年12月完成产品交付并取得产品验收单。该项目毛利率为8.73%,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属于北斗通讯相关高精度导航模块的集成业务,对于公司是市场探索和开发阶段,需要多个供方参与提供设备和部分服务,导致公司提供的服务价值占项目总规模的比例较低,导致总体毛利率相对较低;该领域是未来公司后续准备逐步跟进的领域,随着公司自身掌握相关技术,毛利率会逐步提高。注5:序号2,单位O于2023年1月签订合同,2023年2月完成交付,3月完成验收并取得产品验收单,该项目属于MEMS惯性测量组件,是未来公司准备新拓展的业务领域。毛利率较低主要为公司与单位O签署正式合同后,客户与公司协商想要公司承担研制过程中的部分研制成本,为获取产品研制资格以获取未来订单机会,最终公司承担的研制成本为原合同金额的12%,后续批产设备军审价格另行协商,因此上述调整直接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下降12%,剔除上述原因,该项目毛利率为15.51%。未来该项目预计将持续获得订单,且由于该项目的主要外部供应商为单位Z已在2024年4月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毛利率会有所提升。

注6:序号3、4,公司2023年对单位B、单位Q和单位A确认收入的合同均于2022年7月签署,且毛利率均为22%以上,处于合理水平。

注7:序号5,公司与单位Y于2023年2月签订合同,2023年3月完成交付及验收并取得产品验收单,该项目毛利率为1.29%,主要因该产品发生较多外部检测费,导致毛利率较低。

注8:序号6,公司2022年12月收到单位Z订货通知,2023年8月签订合同,当月完成交付,9月完成验收并取得产品验收单,该项目毛利率为0.09%。因该项目研制生产周期较长,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较高,导致毛利率低。

其他零部件均为公司自行研制生产,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在转让给客户之前公司能够控制该产品。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交付产品并取得客户验收文件的时点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

2、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如不考虑闲时工时成本分摊影响2023年分摊的闲时工时成本2023年-将闲时工时成本分摊计入其他零部件成本
其他零部件收入1,861.58-1,861.58
其他零部件成本1,555.13227.851,782.98
毛利率16.46%-4.22%

2023年,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科研小批量试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毛利率为4.22%,2023年毛利率较低主要是两方面原因:

首先,由于2023年公司订单较少,生产订单不饱和、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产生较多的闲时工时成本,公司按照营业收入占比最终分摊至各批次订单成本中,其中分摊至其他零部件业务的闲时工时成本为227.85万元,因此,其他零部件产品最终分摊的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较高,如不考虑闲时工时分摊的成本,毛利率为16.46%。

其次,如上文所述,2023年单位P及单位O毛利率分别为8.73%、3.99%。如剔除以上两个特殊项目因素外,2023年未分摊闲时工时成本的其他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为30.27%,处于合理水平。

(2)其他零部件业务成本和闲时工时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成本构成项目2023年-不考虑闲时工时成本分摊影响2023年-闲时工时成本2023年
金额占比金额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1,501.2796.53%-1,501.2784.20%
直接人工36.332.34%91.89128.227.19%
制造费用17.531.13%135.96153.498.61%
小计1,555.13100.00%227.851,782.98100.00%

2023年,如不考虑闲时工时成本分摊影响,其他零部件成本为1,555.13万元,主要为直接材料成本,占比96.53%,公司因订单不饱和导致的闲时工时成本较大,按照营业收入占比分摊至其他零部件业务的金额为227.85万元,其中直接人工为91.89万元,制造费用为135.96万元,制造费用相对较大是因为生产相关的场地和设备折旧等金额较大,因此,最终2023年其他零部件业务成本为1,782.98万元。

(3)其他零部件业务近两年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
其他零部件收入1,861.58315.34
其他零部件成本1,782.98193.73
毛利率4.22%38.56%

2023年,其他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为4.22%,如剔除分摊至其他零部件业务的闲时工时成本227.85万(2023年总闲时工时成本为261.40万,按照营业收入占比分摊至其他零部件业务的闲时工时成本为227.85万)后,毛利率为16.46%;如进一步剔除单位P和单位O两个首次合作的低毛利率特殊项目外,2023年未分摊闲时工时成本的其他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为30.27%。

2022年,其他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为38.56%,剔除分摊至其他零部件业务的闲时工时成本0.25万(总闲时工时成本为15.92万,按照营业收入占比分摊至其他零部件业务的闲时工时成本为0.25万)后,毛利率为38.64%。

综上,如剔除特殊项目和闲时工时分摊成本后,2022年至2023年毛利率均在30%以上,处于合理水平。另外,由于其他零部件业务为非标产品,各年毛利率差异较大。

3、相关成本结算准确、合理

其他零部件按照批次订单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费及制造费用,原材料入库按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确定,2023年原材料1,501.27万元系直接领用到各批次订单中进行成本归集,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领用材料的实际成本,人工费主要是直接参与产品生产的人员薪酬,按照实际工时比例在各个产品批次之间进行分配,因直接参与产品生产分配的人工成本为36.33万元,制造费用按照实际工时比例在各个产品批次之间进行分配,因产品生产直接分配的制造费用为17.53万元。产成品入库时按本批次产品已归集的实际成本结转,出库时按本批次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结转。

另外,由于2023年生产订单不饱和,产能利用率较低,产生闲时工时成本

261.40万元(其中闲时人工成本为105.42万元,闲时制造费用为155.98万元)按照营业收入占比分摊至其他零部件业务的闲时工时成本为227.85万元(其中闲时人工成本为91.89万元,闲时制造费用为135.96万元),导致其他零部件业务整体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成本较高,相关成本结算准确、合理。

4、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中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2023年度,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扣除情况表如下:

1)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对本期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1,861.58万元逐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说明
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金额1,861.58
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公司其他零部件业务主要为导航模块、惯性测量组件、高精度定向设备、组合导航系统等销售收入,无所列示情形相关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其他零部件业务主要为产品销售,无类金融业务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均为公司自主生产的相关产品,不属于贸易业务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除对单位Z的23.01万收入外,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客户均为非关联方。 对单位Z的23.01万收入为组合导航
项目金额说明
系统相关,且其自2024年4月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收入不属于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公司不存在此情形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公司对其他零部件业务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且期后陆续取得新订单并实现收入,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2023年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85.59%,2024年1-3月已实现收入41.05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他零部件业务在手订单2,243.27万元,显著改变公司本期及未来现金流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公司其他零部件收入均签订合同,取得验收单,回函相符,且部分产品已收回款项,业务背景真实。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其他零部件业务主要通过协商定价、投标及军方审价等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报告期公司无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情形。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无。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无。
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扣除后金额1,861.58

如上表所示,2023年公司其他零部件业务收入1,861.58万元,公司对该类

业务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且具有商业实质,未来仍将作为公司的主要业务拓展方向,因此其他零部件业务不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中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不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

2)其他零部件业务均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与直接销售材料存在差异,因此不属于营业收入扣除项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2,175.04万元,除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30.09万元扣除金额外,无其他扣除事项。前述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项目30.09万元为直接销售材料产生的收入,已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该项收入作为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因为公司购置该批原材料后未进行任何投入和加工,进行对外销售是基于库存管理考虑。而公司的其他零部件业务均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与上述直接销售材料的收入存在区别,因此公司的其他零部件业务不属于营业收入扣除项。

(2)其他零部件业务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公司主要从事惯性导航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基于自有技术为客户提供导航、制导与控制系统相关技术服务。如上文所述,公司其他零部件业务主要包括高精度导航模块、惯性测量组件、某舵机系统等,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存在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等情形。

(3)关于其他零部件业务具有持续性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零部件在手订单金额为2,243.27万元,主要为制导组件及舵机,因此,未来其他零部件业务具有持续性。

综上所述,公司其他零部件收入具有持续性,不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中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二)客户A订货通知进展情况,收入实现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1、客户A订货通知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公告收到客户A的关于“某型惯性定位导航装置”产品的订货通知,预计金额为11,208.96万元,将于2024年内完成交付。但在2023年底,公司产品配套的上级总体单位要求对于部分器件进行方案调整,因此公司需要配合进行补充验证试验,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完成验证试验,后续总体单位将组织召开鉴定审查会,批准“某型惯性定位导航装置”产品定型并转入正式生产。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双方尚未就上述订货通知签订正式协议是因为公司配合补充验证试验导致需要一定时间,如未来出现各种原因导致该项目审查未通过或者客户需求发生变化,会导致收入实现出现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已在本回复中补充披露风险如下:

“公司可能无法按照2023年10月的《订货通知书》原定需求签订合同导致收入在2024年无法实现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告收到客户A的关于“某型惯性定位导航装置”产品的订货通知,预计金额为11,208.96万元,将于2024年内完成交付。目前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协议,主要是因为公司需要按照上级总体单位的要求配合进行补充验证试验,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完成验证试验,待后续总体单位组织召开鉴定审查会,并批准该项目定型并转入正式生产后,双方将正式签署协议。如未来出现各种原因导致该项目审查未通过或者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情况,将导致公司无法按照《订货通知书》原定需求签订合同,并导致收入在2024年无法实现”

2、客户A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回款情况

(1)2023年,公司收到客户A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款方式收款金额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金额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结算方式
2023年度2024年1-3月2024年4-5月2024年6月
商业承兑汇票7,980.00840.00840.004,200.002,100.00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2,248.48////
合计10,228.48////

截至2023年底对客户A的应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至3月收款情况
金额1年以内1-2年2-3年
应收账款18,639.60106.4818,533.12-收到商业承兑汇票840.00万元
应收票据7,140.00-1,584.885,555.12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840.00万元
合计25,779.60106.4820,118.005,555.12

注:账龄系根据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划分应收商业承兑票据的账龄

(2)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收到客户A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款方式收款金额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金额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结算方式
2024年7月
商业承兑汇票840.00840.00银行转账
合计840.00/

截至2024年3月底对客户A的应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至5月收款情况
金额1年以内1-2年2-3年
应收账款18,285.32485.7213,546.484,253.12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共2,520.00万元
应收票据7,140.00--7,140.00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4,200.00万元
合计25,425.32485.7213,546.4811,393.12

(三)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期后收入实现及宇讯电子经营情况,说明2024年业绩预期并充分提示风险。

1、2023年10月的订货通知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客户A的关于“某型惯性定位导航装置”产品的订货通知,预计金额为11,208.96万元(此价格为暂估价,由于双方暂未签订正式订货合同,产品具体供货时间及合同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正式订货合同为准),将于2024年内完成交付。但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通知未签署正式的协议,因此未来在2024年确认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2、2024年业绩预测-除宇讯电子

(1)2024年6月,公司披露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A签署金额为10,446.408 万元的某型惯导装置销售合同,根据本次签订合同的约定,此次产品的交付时间为 2024 年。

(2)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市公司的在手订单情况并考虑上述2024年6月签署的10,446.408 万元销售合同,公司(不包括宇讯电子)预计2024年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金额(含税)预计2024年4-12月实现收入(不含税)
假设2023年客户A的订货通知无法确认收入假设2023年客户A的订货通知全部确认收入
公司(除宇讯电子)在手订单规模3,046.561,798.351,798.35
2023年客户A订货通知11,208.96-9,919.43
2024年6月签署10,446.419,244.619,244.61
的重大合同
小计24,701.9311,042.9620,962.39
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131.69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12,174.6522,094.08

注1:在手订单金额中对于将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订单已按照未来将确认收入的口径统计,预计2024年4-12月实现收入(不含税)已考虑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要求。由于2023年客户A订货通知相关收入是否确认对于2024年的收入影响较大,若无法确认,预计2024年4-12月实现收入11,042.96万元,若全部确认,预计2024年4-12月实现收入20,962.39万元。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1.69万元,考虑客户A 2023年订货通知相关收入的不确定性,预计2024年实现收入将达到12,174.65万元至22,094.08万元,另外,随着其他意向订单和新客户新领域的合同的正式签订,营业收入有望进一步提升。

3、2024年宇讯电子业绩承诺和经营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

2024年4月,公司已正式完成对宇讯电子的收购。根据《收购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宇讯电子2024-2026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0万元,2024-2026年分别不低于1,300万元、1,950万元、2,750万元,复合增长率超45%。

(2)经营情况

1)从在手订单角度,截至2024年4月30日,宇讯电子在手订单和备产通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4年4月30日金额(含税)预计2024年5-12月实现收入(不含税)
在手订单1,235.80658.66
已收到备产通知但未签订正式合同5,888.494,000.44
合计7,124.294,659.10

如上表所示,宇讯电子预计2024年5-12月实现收入4,659.10万元,占评估预测的2024年营业收入8,355.39万元的比例为55.76%。

2)若未来宇讯电子逐步取得正式订单,2024年最终顺利实现评估预测营业收入8,355.39万元,剔除2024年1-4月已实现收入243.81万元(未经审计),宇讯电子预计2024年5-12月预计实现收入8,111.58万元。

因此,综合上述两个角度,预计2024年5-12月宇讯电子实现收入区间为4,659.10万元至8,111.58万元。

4、上市公司整体业绩预测和风险提示

综上所述,预计2024年公司(不包括宇讯电子)营业收入为12,174.65万元至22,094.08万元,宇讯电子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后即2024年5-12月营业收入预计为4,659.10万元至8,111.58万元,因此公司2024年合并营业收入预计为16,000.00万元至30,000.00万元。

公司已在本回复中补充披露风险如下:

“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且持续亏损的风险

根据公司目前的在手订单、订货通知和备产通知情况,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为16,000.00万元至30,000.00万元,但由于人员工资、厂房折旧、土地使用权摊销等固定成本支出较大,比如假设2024年人工薪酬与2023年一致为2,823.60万元,另外房屋建筑物折旧约776.77万元,机器设备折旧、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摊销等累计将超过600.00万元,预计2024年可能持续亏损。”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公司与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获取公司其他零部件销售明细,检查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2、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收入成本明细表,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发行人毛利率较低的具体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3、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分析其他零部件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判断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准确性、完整性;

4、获取其他零部件期后收入明细表及在手订单,了解期后确认收入及在手订单的情况;

5、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客户A订货通知的具体情况,分析相关收入确认不确定性的风险;

6、查阅并获取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及宇讯电子截至2024年4月30日在手订单明细表,分析公司2024年业绩预期情况;

7、查阅上市公司2024年6月新签订单情况及对应合同。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本期其他零部件业务具有商业实质,其毛利率较低原因具有合理性,营业成本归集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类业务收入不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中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该类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双方尚未就客户A 2023年的订货通知签订正式协议,根据发行人说明,公司将在正式协议签署后尽快履行产品交付任务,但收入实现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3、根据公司提供资料, 2024年6月,公司与单位 A签署金额为10,446.408万元的某型惯导装置销售合同的产品交付时间为 2024 年,较大可能在2024年确认收入,若上述合同产品均顺利交付且于2024年实现验收,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经营业绩具有合理性,公司已披露2024年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且持续亏

损的风险。问题二、关于收入与期间费用。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9.37%,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176.46%、45.01%、48.02%,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反。此外,公司本期利息收入1,788.93万元,较上年增加1,265.33万元。

请公司说明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近两年利息收入与存款的匹配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

1、2023年,公司各项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变动额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370.09133.87236.22176.45%
管理费用2,136.041,473.01663.0345.01%
研发费用3,414.272,306.651,107.6248.02%
营业收入2,175.0420,470.85-18,295.81-89.37%

(1)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236.22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增加157.00万元、业务招待费增加72.05万元。其中职工薪酬增加主要是因为2023年公司为拓展业务、协助项目推进等,新增三位销售人员,导致2023年人工成本增加

106.96万元,另外2023年市场部市场开拓新增项目业绩提成36.19万元。业务招待费增加主要因为增加业务、开拓市场而招待客户发生的招待支出增加。

(2)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663.03万元,其中折旧费增加418.49万元,水电费增加128.97万元。

折旧费增加主要因为三部分:①公司自建厂区于2023年7月投入使用,相关资产陆续转固,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总金额为32,705.98万元,按照40年折旧,2023年共计提折旧315.90万元,按照使用用途分摊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为306.14万元;②本期因新购入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330.35万元,计提折旧21.71万元,按照使用用途分摊计入管理费用16.74万元;③此外,部分科研设备未投入科研使用,科研设备未使用期间的折旧费91.72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水电费增加主要因为公司入驻自建厂区,增加了两个变压器,自2023年5月起固定基本电费10.24万元/月,导致本期基本电费增加81.92万元。新厂区投入使用后,园区养护以及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使用导致水电费增加约47.05万元。

(3)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1,107.62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增加641.36万元,材料费增加103.23万元。

职工薪酬增加主要为三方面原因:①本期新增13位研发人员,人工成本增加435.85万元,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导航、制导与控制技术及产品梯队,本期新引进研发人员,在惯性领域完善了轻量化激光惯导、三自高精度惯组产品链,在制导领域完善多型号、多应用场景舵机产品;②自2023年初起多位研发人员岗位薪资调整,调薪增加63.70万元;③五名员工系2022年后半年陆续入职,因此,2022年人工成本非全年,而2023年人工成本为全年,导致2023年人工成本增加113.80万元;

材料费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本期研发项目26个,较上期新增6个研发项目,新增的6个研发项目本期共计领料146.71万元,此外,3个研发项目处于研发试制阶段,本期领用材料768.79万元,导致材料费用增加较多。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较大主要是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公司上级配套单位生产计划延期,本期惯性导航系统销售数量大幅减少。但是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新增技术研发,公司相应增加少量人员、研发项目投入,且自建厂区项目本期完工投入使用,因此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加与销售收入的变动不具有直接关系,变化趋势不一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

2、公司近两年利息收入与存款的匹配性:

(1)公司近两年利息收入与存款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788.93523.60
日平均存款余额72,887.0027,600.74
平均利率2.45%1.90%

2022年度利息收入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3月,2022年度募集资金仅有9个月计息;(2)2022年度公司购买了较多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未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3)2022年度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的主要为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其利率为2.00%左右;因此计算的平均利率1.90%介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0.35%与七天通知存款利率之间具有合理性。

2023年度,除活期存款外,公司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利率为2.00%左右),同时购买了可转让大额存单(利率为2.70%-3.25%),因此计算的平均利率2.45%介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与可转让大额存单利率之间具有合理性。

(2)公司存款类型及存款银行情况:

单位:万元

存款银行活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小计
四大行133.63-8,000.00--8,133.63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9,756.4213,656.4339,500.0012,000.00-74,912.85
合计9,890.0513,656.4347,500.0012,000.00-83,046.48
2022年12月31日
存款银行活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小计
四大行647.93----647.93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9,214.9523,707.565,000.00-60,700.0098,622.51
城商行-北京银行241.722,000.00---2,241.72
合计10,104.6025,707.565,000.00-60,700.00101,512.16

注:存款余额不包含应收利息。公司活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结构性存款均主要存放于四大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结构性存款均是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存款整体风险较小。

关于北京银行:截至2022年底,公司在北京银行的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2,000.00万元,是2022年3至8月期间购买的理财产品,于2023年3月全部赎回,收益率2.1%,上述交易背景是因为北京银行曾向公司提供固定资产投资抵押借款,双方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因此在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基于合作历史将部分资金购买北京银行的七天通知存款。其后,因北京银行账户使用频率较低,公司于2023年已注销北京银行一般户,因此2023年底不存在在北京银行的存款和理财。

综上,公司近两年存款与利息收入具备匹配性。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并获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分析各项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对相关费用进行抽样核查,获取相关费用支出的审批记录、付款单据、合同、发票、原始单据等支持性文件,判断期间费用确认的真实性、合理性;

3、获取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及员工花名册,了解研发人员及销售人员新增情况及薪酬激励机制;

4、获取银行存款对账单、七天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回单、产品说明书等与账面核对信息是否一致,对所有存款进行发函;

5、获取银行账户开户清单,并核实其完整性,获取银行征信报告与银行存款、贷款等相关信息核对;

6、对比银行对账单上的收付款流水与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收付款信息是否一致,并对大额发生额进行双向测试;

7、根据银行存款平均余额和存款平均利率复核利息收入,分析存款余额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检查利息收入明细账确认利息收入的真实性及正确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

2、公司近两年利息收入与银行存款具有匹配性。

问题三、关于苍穹数码股权投资。

公司期初存在对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穹数码)的5,000万元股权投资,按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确定公允价值,半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79.78万元。期末,公司认为原估值模型与市场环境和苍穹数

码的发展不符,调整为以最终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和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孰低的原则计量,会计估计变更后,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713.11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苍穹数码回售权相关合同条款、近一年内外部投资者投资入股价格、苍穹数码主要财务数据,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2)说明苍穹数码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准确,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形。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苍穹数码回售权相关合同条款、近一年内外部投资者投资入股价格、苍穹数码主要财务数据,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1、苍穹数码回售权相关合同条款

2022年12月,公司与苍穹数码控股股东徐文中签订了《关于<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收购协议>之远期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远期收购协议”),远期收购协议中关于回收股权进行如下约定:“除徐文中失去控制权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外,目标公司若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即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或者全体股东同意或者经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且理工导航出具了同意的表决意见)的其他上市地,实现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新三板挂牌不属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徐文中认可并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收购乙方本次认购所持有的目标公司312.5万股目标公司股份(或312.5万股中的部分股份)。

股份收购价格为:理工导航已支付的增资认购款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日期:

自增资认购款实际支付日起(含当日)至徐文中实际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股份收购价款完毕之日(不含当日)止,以365天作为自然年计算基础,不足一年的持股期间按前述计算原则以天为单位计算增值,利息计算标准:按年化8%(单利)计算。”

2、苍穹数码近一年内外部投资者投资入股价格情况

序号外部投资者入股的股东大会时间入股价格(元/股)备注
12022年12月16.0000公司投资入股时点
22023年3月19.7753
32023年7月19.7800

3、苍穹数码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苍穹数码实现净利润8,457.41万元(未经审计)。苍穹数码股权投资以最终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和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孰低原则计量公允价值变动,与苍穹数码本身的财务数据不直接相关。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理由充分、合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十一条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值技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变更估值技术或其应用能使计量结果在当前情况下同样或者更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情况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一)出现新的市场。(二)可以取得新的信息。(三)无法再取得以前使用的信息。(四)改进了估值技术。(五)市场状况发生变化。

(1)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2022年10月,公司认购苍穹数码定向发行股份,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此项股权投资认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其公允价值估值模型采取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确定。

2023年3月,公司以苍穹数码新一轮定向增发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数,对该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79.78万元,并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2023年12月,公司认为原估值模型与市场环境和苍穹数码的发展不符,调整为以最终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和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孰低的原则计量。自投资日算起至2023年12月止,公司对苍穹数码的投资共计14个月,以回售权计算的该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466.67万元,较2023年3月以苍穹数码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确定的公允价值减少713.11万元。

(2)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苍穹数码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IPO市场客观行情,依据谨慎性原则进行的调整,具有合理性

根据公司与苍穹数码控股股东徐文中签订的《远期收购协议》,若未来苍穹数码不能完成其《远期收购协议》中的约定事项,徐文中将按公司已支付的增资认购款及相应利息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苍穹数码股权。

2023年末,公司获取了苍穹数码最新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及分析,结合当前IPO市场客观行情,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苍穹数码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估值模型由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变更为以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和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孰低作为公允价值计量,更能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因此,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苍穹数码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IPO市场客观行情,依据谨慎性原则,对苍穹数码的公允价值计量以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和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孰低的原则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会计估计变更理由充分、合理。

(二)说明苍穹数码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准确,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对苍穹数码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情况公允价值变动计算过程备注具体的计量标准
2022年年报-16.00元/股*312.50万股-5,000.00万元=0.00万元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允价值估值模型采取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确定
2023年半年报1,179.7819.7753元/股*312.50万股-5,000.00万元=1,179.78万元
2023年年报466.675,000.00万元*8%/12月*14月=466.67万元会计估计变更后以最终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和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孰低的原则计量

因此,公司在2023年12月变更会计估计后,即以最终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和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孰低的原则计量对苍穹数码的投资,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处理,在苍穹数码外部融资估值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按照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相对较小,因此不存在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形。

另外,苍穹数码按最近一期外部投资者投资入股价格19.78元/股计算,截至2023年底苍穹数码控股股东即《远期收购协议》签署方徐文中直接持有苍穹数码2,8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2.19%,股权价值为56,966.40万元,因此,假设在2025年底触发回购义务,对应回购价款为5,866.67万元,徐文中持有的股权价值大于前述对应回购价款,具有一定回购能力。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对外投资及审批的内控制度,并对其是否有效运行进行测试;

2、获取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表,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其投资和持有意图,并评估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3、获取公司相关对外投资协议及《远期收购协议》,检查初始投资成本是否准确,并根据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结构情况及与回售权相关合同条款,结合市场客观行情,检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

4、获取苍穹数码近一年内内外部投资者入股情况,复核以最终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和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确认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

5、对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函证,确认财务报表日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持有状况,分析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的准确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对苍穹数码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变更为以最终回售权计算的公允价值和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交易价孰低的原则计量的会计估计变更理由充分、合理。

2、苍穹数码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准确,不存在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形。

问题四、关于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本期末存货账面余额5,750.63万元,同比增长36.24%,未计提跌价准备。请公司结合本期业绩、期后收入实现和订单获取情况,说明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存货余额变动情况

2022年和2023年末,存货余额及各明细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变动金额增长比例
原材料3,087.472,037.961,049.5151.50%
在产品2,251.051,869.20381.8520.43%
库存商品45.019.4535.56376.30%
发出商品367.10304.3162.7920.63%
合计5,750.634,220.921,529.7136.24%

2023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2022年底增加1,529.71万元,增长36.24%,主要是因为原材料和在产品增加1,431.36万元。2023年末,公司原材料和在产品主要为光纤陀螺仪、加速度计以及电路组件等,主要为根据2023年10月的订货通知对应的库存备货和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在产品。

订货通知对应的库存备货方面,公司于2023年10月收到单位A预计11,208.96万元订货通知,该订货通知要求公司“接到通知后进行细致排产,确保产品按期交付”,公司随即进行材料采购及生产备货,保证产品能按进度交付,公司当期为批产产品增加采购超过2,500万元。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在产品方面,截至2023年底,该部分金额为489.27万元,其中458.29万元已于期后实现销售并结转成本,毛利率为23.20%。

2023年末,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主要为惯性导航组件及相关备件,余额较小,且相对2022年底较为稳定。

(二)2023年业绩、期后收入实现和订单获取情况

截至2024年3月底,2023年底存货余额中已实现销售金额为1,112.82万元,且保持较高的毛利率,不存在跌价迹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底余额截至2024年3月底已实现销售部分对应的2023年底存货结转成本金额2024年1-3月对应实现的销售收入销售毛利率
在产品2,251.05458.29597.3523.20%
库存商品45.0144.5861.5727.15%
发出商品367.10303.23453.9033.19%
合计2,663.16806.101,112.8227.50%

(三)公司2023年业绩与期末存货的相关性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75.04万元,主要为销售的惯性导航产品、图像导引头及仿真测试设备等,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上级配套单位的部分配套厂商出现了暂时性的产能供应短缺,导致上级配套单位对公司的产品采购需求亦出现了阶段性的下降。

公司2023年10月收到单位A预计11,208.96万元订货通知,公司随即进行材料采购及生产备货,导致期末存货中原材料及在产品余额较大,因此期末存货金额与2023年的业绩相关性较小,主要是为了未来产品需要进行的备货。

(四)2023年底公司存货库龄情况

2023年底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库龄
1年以内1至2年2年以上
原材料3,087.471,595.10618.76873.61
在产品2,251.051,792.89329.37128.80
库存商品45.0144.570.44
发出商品367.10367.10
合计5,750.633,799.66948.131,002.85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中主要为1年以内的存货,主要为单位A订货通知对应的备货和已签订订货合同的产品形成,因单位A订货通知和已签订订货合同的价格相对于预计成本均具有合理的毛利率,即预计可变现净值大于存货成本,因此不存在跌价的情形。

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主要为加速度计、集成电路贴片、连接器等元器件,是以前年度公司采购备货的安全库存,但由于2023年订单较少,

因此领用量较少,上述原材料主要为标准化产品,未来取得量产订单后将逐步使用,不存在跌价的风险。

库龄1至2年和2年以上的在产品均主要为自制光纤陀螺仪,是因为2020年公司在中标军方某型改进惯性定位导航装置项目,该项目中使用的为公司自产的单轴光纤陀螺仪,因此2021年和2022年开始少量提前备产,虽然已于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关于“某型惯性定位导航装置”产品的批产订货通知,但由于正式订单尚未正式签订,因此截至2023年底仍处于在产状态。上述订货通知对应的产品预计将于2024年内完成交付,因此该部分在产品将逐步完工并实现销售,不存在跌价风险。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存货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计提情况分析
星网宇达60,663.161,161.871.92%跌价准备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相关
晨曦航空31,735.70294.530.93%跌价准备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相关
北方导航46,093.743,717.828.07%主要是计提了原材料相关的跌价准备金额较大为3,436.19万元,另外,根据其公告,其在2024年第四季度对“无销售前景、技术变更、库龄较久的航空产品”计提1,833.00万元跌价准备
航天电子1,954,725.394,812.500.25%主要为库存商品相关的跌价准备金额较大,根据其2023年半年报信息,库存商品中的导航监控产品市场售价大幅下降,按照市场销售价格减去相关的税金及费用与账面价值比较计算减值准备金额
平均值//2.79%
剔除北方导航的平均值//1.03%
本公司5,750.63--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针对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北方导航和航天电子均对于无销售前景或者市场价格大幅下降的特定产品计提较大金额的跌价准备,与公司的产品和未来销售情况存在差异。与可比公司相比,本公司2023年底的存货余额相对较小,有销售前景,不涉及技术变更,也不存在产品售价大幅下降的情形。

截至2023年底,公司原材料金额3,087.47万元,其中2,522.69万元原材料主要为**51系列产品备货,公司于2023年10月收到客户A预计11,208.96万元的订购通知,**51系列产品销售单价超过可售状态的单位成本,同类产品在2022年的毛利率为37.30%,另外考虑整体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如2022年该值为0.72%),因此该部分存货未发生跌价。剩余564.78万元原材料主要用于科研,期末产品市场价格未较库存成本发生大幅变动,未发生跌价。

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产品金额2,251.05万元,(1)其中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在产品成本489.27万元,对应销售收入金额为901.57万元(不含税),该部分在产品至完工状态尚需发生成本151.81万元,因此预计可变现净值即由存货的预计售价901.57万元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151.81万元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6.49(=901.57*0.72%)万元为743.27万元,大于在产品成本489.27万元,未发生跌价。(2)剩余在产品1,761.78万元主要为**51系列产品的生产备货,与上述原材料情况类似,该部分产品未来的销售价格预计将远高于成本,因此未发生跌价。

截至2023年底,公司库存商品金额45.01万元,发出商品367.10万元,均已签订销售合同,其中库存商品对应销售收入金额为61.57万元(不含税),发出商品对应销售收入金额为560.09万元(不含税),由于公司定型产品的整体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如2022年该值为0.72%),因此预计可变现净值即由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均高于存货成本,未发生跌价。

综上,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各类存货期末余额明细表,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各类存货波动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2、获取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期后收入明细,测算2023年底存货余额中已实现的销售金额及其毛利率;

3、获取截至2023年底公司的存货库龄表,核查各类别存货的库龄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4、对比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与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问题五、关于往来款。

公司主要在建工程于本期完成转固,期末无在建工程余额,但公司期末存在预付长期资产款857.07万元。此外,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1,023.07万元,显著高于往期,主要系押金保证金。请公司:(1)说明预付工程设备款的明细、支付对方及预计到货日期,支付对方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在无重大在建工程的情况下支付大额工程预付款项的原

因及合理性;(2)说明其他应付款对手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应付金额、形成原因、账龄,长期未支付的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预付工程设备款的明细、支付对方及预计到货日期,支付对方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在无重大在建工程的情况下支付大额工程预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3年末预付工程设备款明细及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款项性质金额到货日期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北京凌云光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通信”)设备款507.60已于2024年1-5月分批到货
天津博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科”)设备款270.54已于2024年3月到货
北京即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即鸿”)自动标定系统38.00已于2024年3月到货
其他设备款及其他40.93大部分已于2024年3月底前到货
合计857.07

2、上述主要预付工程设备款对应的合同和实际履行情况如下:

(1)凌云光通信(上市公司凌云光(688400)全资子公司):

公司因光纤陀螺仪生产建设项目需要,向凌云光通信采购特种光纤熔接机(价值500万元)和光纤涂覆机(价值64万元),合同金额合计564万元。付款条件: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天内付40%合同款;货前款:货到北京后7天内付50%合同款;收到上述款项后发货。验收款:验收合格后90天内付清剩余10%合同款。

截至2023年底,公司共支付507.60万元预付款,付款进度为90%,即已支付预付款和货前款。根据2023年12月收到的凌云光通信《到货请款函》,预计到货时间为2024年1月5日,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凌云光通信收到50%货前款后5日内安排发货。基于双方长期友好合作且为确保顺利到货,公司于2023年12月底支付282.00万元货前款。

上述合同约定的特种光纤熔接机实际于2024年1月初到货,但光纤涂覆机因型号升级,部分配件不适配,最终于2024年5月到货,预付比例为90%,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验收款56.4万元尚未支付,符合合同约定。

(2)天津博科:

公司因光纤陀螺仪生产建设项目需要,向天津博科购买环绕机、复绕机、可调光纤环评价检测系统等设备,采购合同金额300.60万元,约定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40%,货到验收合格30日内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50%,剩余10%货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1年内支付。

截至2023年底,公司累计支付天津博科预付款270.54万元,付款进度90%,因公司自身厂房未完全达到设备安装条件,要求供应商延迟交货验收,但由于供应商已经完成相关产品的生产投入,双方协商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至90%货前款。

上述合同约定的设备已于2024年3月全部到货。

(3)北京即鸿:

公司因研发需要,向北京即鸿购买4台光纤陀螺仪自动标定系统,合同金额128万元,约定签订合同后5天内甲方支付38万首付款,收到首付款款后乙方于2023年12月15日交付第1台光纤陀螺仪自动标定系统首件给甲方;乙方于2024年1月5日交付第2台光纤陀螺仪自动标定系统给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30万元;2024年4月5日交付第3台光纤陀螺仪自动标定系统给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30万元;2024年7月5日交付第4台光纤陀螺仪自动标定系统给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30万元。

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支付第一阶段预付款38万元。到货方面,由于定制新设备研制周期超过预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第1台光纤陀螺仪自动标定系统,实际于2024年3月交付。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北京即鸿尚未交付后续设备,公司也未支付剩余款项。目前公司相关设备产能较为充足,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来公司预计将与供应商沟通协商提前终止该合同。

综上所述,2023年底预付工程设备款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相关的预付款项,并非用于在建工程,付款情况与合同约定情况基本一致,期后大部分设备已陆续到货,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其他应付款对手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应付金额、形成原因、账龄,长期未支付的合理性。

2023年底,其他应付款期末明细及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手方款项性质是否为关联方应付金额形成原因账龄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保证金825.69根据合同约定形成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以内
红岩(重庆)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应付投资款100.00根据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出资一年以内
北京润德联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金47.22根据合同约定形成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以内
北京中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金29.46根据合同约定形成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以内
其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20.70根据合同约定形成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代付员工子女补充医疗款一年以内
合计1,023.07

注1: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光纤陀螺仪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商,2024年1月竣工结算审定结算金额为含税29,512.63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竣工

结算金额的3%比例计算含税金额为885.38万元,双方协商实际扣留含税金额900.00万元,即不含税825.69万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计入其他应付款,工程建设分项目质保期在2~5年之间,于质保期期满支付。注2:公司持有红岩(重庆)防务科技有限公司30%股份,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投资红岩(重庆)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出资300万元,其中200万元已于2023年3月出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100万元出资款未到约定出资时点,公司尚未支付,因此计入其他应付款。

注3:北京润德联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光纤陀螺仪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的承包商,2024年1月竣工结算审定结算金额为含税1,715.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质量保证金按照竣工结算金额的3%比例计算含税金额为51.47万元,不含税金额为47.22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装修工程质保期为2年,于质保期期满支付。注4:北京中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光纤陀螺仪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及道路建设的承包商,2024年1月竣工结算审定结算金额为含税1,070.54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按照竣工结算金额的3%比例计算含税金额为32.12万元,不含税金额为29.46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工程质量分项目保修期为1~2年,于质量保修期及养护期期满支付。

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不存在长期未支付的情形。

(三)说明2024年第一季度末的预付款情况,对手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形成原因、账龄,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等:

1、2024年第一季度末预付款明细及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款项性质金额账龄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供应商十九存货款3,507.161年以内
珠海市祥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材料款80.851年以内
北京思卓博瑞科技有限公司材料款60.901年以内
贵州凯敏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材料款31.271年以内
其他材料款及其他197.671年以内
合计3,877.85

2、上述主要预付款对应的合同和实际履行情况如下:

(1)供应商十九:

①业务背景情况

2023年底,由于公司在手订单较少,因此积极开拓新业务,考虑到公司在系统集成、自动化测试软件编制与产品检测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科研生产任务的情况下承接部分系统集成类项目以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公司与供应商十九的合作即为在此背景下的新业务开拓,采购相关产品后公司为单位W提供系统集成产品。由于最终客户对于产品交付时间要求较高,为配合下游客户快速交付,公司先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相关硬件产品并开始实施系统集成。后续公司也会结合实践科研生产任务的情况,综合考虑承接相关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②合同签订情况

2024年1月,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单位W(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采购相应货物并提供货物的检测、调试等服务,收到原厂货物18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款5个工作日内同比例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比例完成发票的开具及发货。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为完成上述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公司于2024年1月与供应商十九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应于合同生效日起5个工作日支付全款,供应商十九收到全款完成备货后发货,公司收到供应商十九《备货完成确认函》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十九提供五年原厂质保。公司于2024年1月合同签订后完成付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部分商品已经到货,公司已收到供应商十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4年3月,根据单位W出具的《委托发货确认函》,公司开始陆续将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按照客户要求,在客户指定地点进行检测、调试及系统集成工作服务。

③销售收入确认情况

公司与供应商十九和单位W签订的采购及销售合同,均约定本合同下的产品仅向合同指定项目及最终客户供应,我方任何时候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供应,公司不拥有对设备部分的定价权,公司根据《委托发货确认函》,按照客户要求从供应商十九采购商品并进行检测、调试及系统集成服务后将商品销售给单位W。将按照客户要求从供应商十九采购的完成相应的检测及调试服务后的设备销售给单位W。公司对供应商十九的采购合同金额共3,507.16万,对单位W的销售合同和补充协议金额共3,811.32万元,公司将对此项目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预计确认技术服务部分收入304.16万元,不会对当期收入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单位W的最终客户尚未完成验收,商品控制权未发生转移,因此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时点。

④销售回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已收到单位W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281.16万元,后续将按照合同约定向单位W收取剩余款项。目前设备已完成入所检、军检,待设备安装、开通后组织项目验收,预计将于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相关服务。

(2)珠海市祥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因生产需要,公司向珠海市祥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双轴转位机构,合同金额合计115.5万,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甲方向乙方预付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安排生产,产品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并开票后30天内支付30%尾款。

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共预付80.85万元预付款,付款进度70%,货物已于2024年5月分批全部到货,目前尾款30%暂未支付,与合同约定一致。

(3)北京思卓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因生产需要,公司向北京思卓博瑞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光纤陀螺组合,合同金额101.5万元,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预付60%货款作为预付款,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并开票后30天内支付40%尾款。

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共预付60.90万元,预付款进度为60%,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有部分产品到货,待全部到货后支付尾款,与合同约定一致。

(4)贵州凯敏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因生产需要,公司向贵州凯敏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直流无刷电机,合同金额62.54万元,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50%货款,货物验收合格并开票后30天内付清全款。

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共预付31.27万元,预付款进度为50.00%,产品已于2024年4月全部到货,目前剩余50%尾款暂未支付,与合同约定一致。

综上所述,2024年第一季度末预付款主要为供应商十九以及其他供应商的材料款,付款情况与合同约定情况基本一致,且账龄较短,具有合理性,上述交易均有真实交易背景,均已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且部分产品已经于期后到货,具备商业实质。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预付款及其他应付款明细表,核查预付工程设备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金额的准确性;

2、获取预付款和其他应付款对应的合同,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关交易背景、履约进度,并分析相关余额的合理性;

3、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公开网站,对主要预付款单位及其他应付款单位的工商信息进行查询,了解其股权结构及董监高信息,分析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核实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收到实物并转销预付款项的情况,分析资产负债表日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检查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6、查阅下游客户单位W的中标通知书。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末预付长期资产款、其他应付款余额具有合理性。2024年第一季度末预付款情况具备商业实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