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导航: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与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预留部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预留部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拟授予的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以38.82元/份的行权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67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