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高铁电气(688285)公司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2人,监事刘海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监事杨均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2023年半年度报告》、《高铁电气: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2023年半年度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