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4,061,848.0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金额(元) | 备注 |
1 | 信用减值损失 | 951,478.12 |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 | 资产减值损失 | 13,041,837.42 | 存货跌价损失 |
68,532.52 | 商誉减值损失 | ||
合 计 | 14,061,848.06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110,369.94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51,478.1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4,061,848.06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