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8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于2024年6月5日、6月6日将其持有的7,325.65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质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质押股份系为推动解决公司目前在北京银行光明支行未解除的1.38亿违规担保事项做出的增信措施。根据前期问询回复,公司在北京银行光明支行的上述违规担保未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相关担保事项存在明显程序违规、效力存疑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高明为相关违规担保提供增信措施的合理性;2.实际控制人高明及其近亲属与北京银行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高明及其关联方新增负债或融资事项;3.针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实际控制人高明已采取的实质性补救措施,是否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及时间安排。
二、公告显示,质押股份占实际控制人高明所持公司股份的49%,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请公司补充披露:1.质押是否设置预警线或平仓线,是否存在被平仓或划转风险;2.实际控制人的资金状况,是否有解除质押的相关计划及安排;
3.质押事项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4.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控制权稳定或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如有,应当进行重点风险提示并及时采取稳定控制权的具体措
施。
三、根据公司前期问询回复,截至5月28日,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约1.59亿元,违规担保1.3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公司所采取的保全公司资产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措施;2.评估采取司法手段对实际控制人财产进行保全及追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3.公司董事会在维护公司资金安全、防范公司风险进一步爆发、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是否勤勉尽责。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切实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隐瞒重要信息;应当保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明确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的具体安排。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和财务独立性,防范进一步形成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风险事项。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应当勤勉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4年 6月 25日前书面回复我部并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要求,对《问询函》所涉及事项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