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鸿泉物联(688288)公司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0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正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70.14万元,较上年下降4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04.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8.59%;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8,466.48万元,较2021年末下降11.71%;净资产为80,657.42万元,较2021年末下降12.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政策施行情况和行业经济复苏状态,同意公司审慎预测2023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以及公司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按其所任具体岗位,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房产用于出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房产进行出租可增加公司收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净利润未达到考核目标B,因此监事会同意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获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直接融资途径,因此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适时开展并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