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0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东方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潘金亮先生、朱佳磊先生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法定持续督导的期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4年10月,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毕,但因2024年度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代表人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现因东方证券保荐代表人朱佳磊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指定张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朱佳磊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潘金亮先生和张仲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董事会对朱佳磊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6日
附件:张仲先生简历
张仲先生:现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负责或参与长城搅拌IPO、开勒环境IPO、美晨生态IPO、天常股份IPO、美晨生态可转债、太原刚玉非公开发行、海利得非公开发行、亚玛顿非公开发行、华峰氨纶非公开发行等项目,拥有丰富的改制上市、再融资等资本运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