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拟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6月19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19日,并同意以12.0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王善平、曹亚、乔友林、肖朝君
2023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