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2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并于2023年4月24日完成实施。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888万股。
鉴于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以及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4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88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40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888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3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