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18  景业智能(6882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136.42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10,135.600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81万元(含税)。

2、2024年度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135.6006万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6.78万元(含税),已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权益分派;

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9.6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165.24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7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1,165.59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0%。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1,165.591,077.874,120.00
回购注销总额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0.003,468.6812,156.3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2,245.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6,363.4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6,461.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6,363.46
现金分红比例(%)98.4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11,334.8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99,465.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1.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