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浩瀚深度(688292)公司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独立董事未发生变化。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张连起先生、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张连起先生:男,196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提案委员会委员,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987年至 1996年担任经济日报社财务处长;1996年起先后担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5年9月。

2、郭东先生:男,198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8年至2015年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研究所;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战略客户部副总监;2017年5月至2018年8 月,任职于深圳市大成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8 年9月至今任西藏冬华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5年9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参加公司全年召开的14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度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连起1414006
郭东1414006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1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在上述会议上,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诚实、勤勉、独立的态度,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前,我们通过事前沟通会等方式,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发挥各自专业能力,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会议审议议案均全部通过。

(三)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意见情况
2022.1.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1.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2.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议案; 3、3.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3.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1.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3、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4、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6.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7.关于公司报告期内(2019-2021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8.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9.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申报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差异报告》等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5.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独立意见。
2022.6.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独立意见。
2022.8.2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1.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2、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 3、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5.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2.9.1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9.2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2.12.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 1.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 2.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3、 3.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2022.12.15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智能化采集系统研发项目”和“网络智能化应用系统研发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12.20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为保证我们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

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真实背景,具备交易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智能化采集系统研发项目”和“网络智能化应用系统研发项目”延期事项的议案》。经了解与核查,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

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魏强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冯彦军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陈陆颖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窦伊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对公司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因此,我们同意选举张跃、魏强、孙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连起、郭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按照考核情况发放薪酬。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相关制度和方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维护了新老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

(七)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我们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保持内控体系良好运行,有效提升了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忠实勤勉的履行各自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连起 郭东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