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已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8月28日。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429.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修订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公共互联网安全监测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172.23 | 14,619.09 |
2 | 深度合成鉴伪检测系统研发建设项目 | 30,529.49 | 20,380.91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66,701.72 | 50,000.00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修订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429.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公共互联网安全监测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172.23 | 14,619.09 |
2 | 深度合成鉴伪检测系统研发建设项目 | 30,529.49 | 20,380.91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29.00 | 429.00 |
合计 | 52,130.72 | 35,429.00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