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09-27  奥浦迈(6882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4点00 分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4)人
2.01《关于选举肖志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贺芸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倪亮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张俊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关于选举张元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李晓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陶化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4.01《关于选举梁欠欠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李江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9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293奥浦迈2023/10/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相关证明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5、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亮萍、马潇寒;

联系电话:021-20780178;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二)会议费用及其他须知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自理。

2、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肖志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贺芸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倪亮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张俊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张元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李晓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陶化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梁欠欠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李江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