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8-20  奥浦迈(688293)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9.5082万股,并于2022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198.032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05.57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92.45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合计为1,047,38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91%。其中,包含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获得的转增股份299,252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9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980,328股,合计拟转增32,792,1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4,772,460股。公司以2023年5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114,772,460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公司战略配售限售股跟投机构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47,3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1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047,381 0.91% 1,047,381 0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注2:上述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均为转增后股份数量;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1,047,381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合计1,047,381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奥浦迈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奥浦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靳宇辰 王 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