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7-01  奥浦迈(688293)公司公告

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

2026-05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被

动稀释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26.1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25.6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肖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稳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稳实”)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稳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肖志华?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常州稳实□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30201MA2AG5E0XF□不适用

注:肖志华先生与HEYUNFEN(贺芸芬)女士系夫妻关系;HEYUNFEN(贺芸芬)女士持有上海稳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稳迈”)51%的股权,肖志华先生持有上海稳迈49%的股权,上海稳迈为常州稳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志华先生为常州稳实的有限合伙人。常州稳实为肖志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一)权益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的背景及原因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交易涉及的分期发行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计年度业绩对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工作已经完成,新增上市限售股份2,895,808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42,167,799股。基于上述情况,本次权益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系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所致。

(二)权益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的具体情况本次权益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的股东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稳实。上述主体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关于上述主体的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变动后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持股数量(万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比例(%)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肖志华2,833.234320.342,833.234319.93因发行股份导致被动稀释2026/6/29
常州稳实812.60775.83812.60775.72因发行股份导致被动稀释2026/6/29
合计3,645.842026.183,645.842025.64//

注:上述表格中涉及的比例数据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分期发行业绩承诺期第一个会计年度业绩对赌股份新增股份登记所致,属于被动稀释情形,不涉及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公司已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