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和达科技(688296)公司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海华先生、公司董事朱吉新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亚平女士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前述增持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公司将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监高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窗口期规定,本次增持不属于窗口期限制行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序号姓名职务
1张海华董事
2朱吉新董事
3王亚平董事会秘书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五)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主体增持方式增持前直接持股数量(股)增持前直接持股比例(%)增持时间增持数量(股)增持金额(元)增持均价(元/股)增持后直接持股数量(股)增持后直接持股比例(%)
张海华集中竞价50,0000.04662023-4-1710,000188,900.0018.8960,0000.0559
朱吉新集中竞价50,0000.04662023-4-1710,000190,800.0019.0860,0000.0559
王亚平集中竞价117,0000.10892023-4-1710,000191,200.0019.12127,0000.1183

注: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