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1  和达科技(688296)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达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和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和达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和达科技的业务发展情况,对和达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上半年度,和达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和达科技曾发生违规变更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用途的情况,具体内容参见“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和达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和达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和达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和达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和达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和达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4月11日,和达科技及董事会秘书王亚平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警示,具体内容参见“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上半年度,和达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2023年上半年度,和达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上半年度,和达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存在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和亏损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专项现场检查报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出现其他需要现场检查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2022年

月,公司研发大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将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完成的研发大楼中原规划用于“二次供水设备”的生产场地9,802平方米和“农饮水设备”的生产场地1,660平方米,总计11,462平方米闲置场地出租给“二次供水设备”新的实施主体合营公司嘉源和达和公司供应商嘉兴华邦电子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发生时,公司未能充分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规定,未能及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公司董事会就该缺陷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公司于2023年

日披露《关于公司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整改

报告公告》,并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4月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整改相关议案。

2023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10号),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亚平予以监管警示。

2023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9号),向公司、郭军、王亚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进行整改,公司已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面积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风险

1、技术迭代的风险

水务信息化服务涉及的物联网通讯技术、漏损控制技术、大数据分析算法、精确定位技术等核心技术普遍存在二至五年的迭代周期,如若国内外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率先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而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或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导致公司面临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技术落后的风险。

、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正处于全面发展阶段,业务规模增长迅速,新产品不断推出,与此同时,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若未来公司对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缺乏竞争力,

可能会影响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产生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的技术研发进程放缓、产品升级受阻、产品竞争力削弱,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收入呈季节性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水务行业,受客户采购习惯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影响,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公司经营业绩存在相对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如某会计年度第三和第四季度出现不可抗力风险导致公司项目验收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当年度的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由于人员工资、研发投入及其他费用的支出则均匀发生,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呈现上下半年不均衡的分布特征,将对公司资产流动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作为一家水务信息化服务企业,人员薪酬一直是公司的一项重要支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所在地区人员工资水平不断上升,使得公司的人力成本、人员相关费用不断增加。如果未来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出现大幅下滑的风险。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40.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9.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1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1.41%。2023年上半年,受限于2022年公司新增订单数量未达预期及2023年上半年市场需求虽然有所回暖,但整体复苏节奏较为缓慢,造成2023年订单储备及新签订单不及预期。虽然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如果产品销售不及预期,预计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形。

(三)财务风险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7,326.51万元,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2,430.86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60.09%。受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资金预算等因素影响,公司存在部分应收款项逾期的情形。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状况出现恶化等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无法回收,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行业风险随着信息技术在水务行业应用的不断深化,华为、腾讯、阿里等大型IT企业纷纷利用自身优势在水务信息化领域展开布局,公司与大型IT企业在水务企业智慧水务项目建设中存在业务竞争的可能性。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专业服务能力,更快扩大自身规模和行业影响力,并加强与大型IT企业的合作,可能将影响公司存量客户的维护及新增客户的拓展,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

四、重大违规事项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1-6月/2023年6月30日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元)137,404,466.17194,700,549.87-2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771,321.3826,950,774.90-12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992,597.4121,775,066.59-159.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1,500,339.74-80,784,542.66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22,161,865.99744,182,133.37-2.96
总资产(元)936,252,849.96985,969,882.41-5.04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6月/2023年6月30日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25-1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25-12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20-1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83.68减少4.4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62.98减少4.7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1.8317.64增加4.19个百分点

注:上表为未审数据。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137,404,466.1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29.43%,主要系受限于2022年公司新增订单数量未达预期及2023年上半年市场需求虽然有所回暖,但整体复苏节奏较为缓慢,造成2023年订单储备及新签订单不及预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2023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1,321.3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1.41%,主要系公司本期营收中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因集成外采产品较多,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由于新成立控股子公司和储备销售人员等原因,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大幅度增长;

3、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500,339.74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但较去年同期增加19,284,202.92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回款有所提升,支付的货款及各项税费有所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水务信息化领域二十余年,专注于提高水务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已掌握水务信息化业务的核心技术,并开发出品类齐全的软硬件产品,公司在水务信息化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

如下:

(一)水务信息化技术先进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成立以来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经过在水务信息化领域二十年的深耕细作,公司已掌握“基于多维模型的水务全流程网格管理模型”“基于流式计算的水务物联网数据处理技术”等19项核心技术。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软件著作权205项,获得授权专利77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

公司对水务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体现在数据的积累和治理、业务中台的建设、业务软件的全面性和融合分析能力、软件驱动的全产业链整合能力等多个方面。水务数据的分析要基于对于水务行业需求的掌握,公司拥有超过800家以上的水务企业客户,对不同规模水务企业客户的需求了解更全面和更准确,更能引导客户的发展。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获得的水务信息化领域核心技术系公司获得并维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二)行业经验丰富

由于供水管网具有工况复杂、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行业经验一直是客户判断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公司深耕水务信息化行业二十年,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近年来,公司顺利完成了深圳水务的管网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广西贵港北控水务智慧水务平台、广州石碁自来水二供标准化泵房项目、珠海水务大数据中心工程软件平台建设项目、郑州水务智慧供水项目、合肥水务二次供水监控管理平台项目、辽源水务的排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宁波水务的智慧供水系统建设项目、余杭水务集团的山区供水智能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湖州水务的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及漏损控制管理平台扩容项目、舒兰水务的管网监测项目、嘉兴水务的智慧供水管理平台项目、绍兴水务新城建项目、临安农饮水项目、营口水司智慧水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南通市海门污水收集系统自控改造项目、双峰县犁头嘴水厂及城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等。

通过上述大中型水务企业水务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行业内的知名度显著提升,为公司取得水务信息化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奠定

基础。

(三)产品种类齐全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能够提供水务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拥有智能遥测终端、渗漏预警仪等智能感传终端和水务物联网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生产调度系统、分区控漏系统、渗漏预警云平台、在线水力模型、水务BI系统等水务管理软件,产品应用于水务企业的主要业务环节,种类齐全。

(四)客户资源丰富公司深耕水务行业二十余年,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先后为绍兴水务、武汉水务、郑州水务、深圳水务、广州水务、北控水务、宁波水务、嘉兴水务等大中型水务公司提供水务信息化解决方案,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自成立以来,公司已经累计向800余家水务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上述客户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区域、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丰富的客户资源是公司能够在水务信息化行业取得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依托。

(五)技术研发投入领先公司积极推行以客户需求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的研发模式。一方面,公司凭借对众多客户需求的调研和深刻分析,识别水务行业当前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行业痛点及客户的潜在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研发;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行业技术交流、校企合作、学术论文等途径,敏锐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前瞻性地开发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创新性产品。公司依托上述研发模式,持续地进行核心技术的跟踪、探索、研究、创新,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实力,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重要驱动力,持续加码研发投入,并取得了积极成果。2023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2,999.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1.83%,获得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3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7,537.6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2,917.44注1
利息收入净额B2381.05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28.74
利息收入净额C2226.28注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3,446.18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607.3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698.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698.78
差异G=E-F-

2022年

月,公司研发大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将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完成的研发大楼中原规划用于“二次供水设备”的生产场地9,802平方米和“农饮水设备”的生产场地1,660平方米,总计11,462平方米闲置场地出租给“二次供水设备”新的实施主体合营公司嘉源和达和公司供应商嘉兴华邦电子有限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进行整改,公司已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面积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上述置换金额共计4,233.95万元,其中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30.17万元,对应利息收入金额

203.78万元。2023年

日,上述置换金额已全部打入“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表中,“截至期初项目投入累计发生额”中已剔除以自有资金置换的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30.17万元,“本期利息收入净额”中包含因置换收到的利息收入

203.78万元。截至2023年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金额备注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金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330501638047091818184,294.83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13665818.67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89010122000514509384.86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5739006417109080.42活期存款
合计4,698.78-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公司在未履行必要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将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研发大楼的部分楼层出租给公司合营企业浙江嘉源和达水务有限公司以及公司供应商嘉兴华邦电子有限公司使用,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规定,未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已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公司董事会就该缺陷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关于公司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整改报告公告》,并于2023年3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整改相关议案。公司已完成相关缺陷的整改工作。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本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达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股东性质/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郭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3,825.21141.66
王小鹏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8.00-
张海华董事6.0023.23
朱吉新董事6.0022.87
陈渭丽董事3.7521.87
吴玉金董事--
李晓龙独立董事--
姚武强独立董事--
佟爱琴独立董事--
平旦波监事会主席9.256.56
翁贤华监事1.753.89
邵华职工代表监事-1.00
王亚平董事会秘书12.7016.89
伊静财务总监--
高健核心技术人员6.5020.00
徐佳伟核心技术人员0.942.00
杨海峰核心技术人员2.758.28
颜伟敏核心技术人员-2.00

2023年半年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小鹏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减持,共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杨海峰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减持,共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2023年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并立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郭军先生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2023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监察委员会解除留置通知书(绍监解留通【2023】

号),绍兴市监察机关已解除对郭军先生的留置措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郭军先生正常履行董事长、总经理等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及市场舆情,督促公司及时披露事项进展及影响,督促公司证券部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金春张玮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