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文芳女士的辞职报告,文芳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芳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文芳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提名曾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曾颖女士简历曾颖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悉尼大学金融专业和银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商学硕士学位。2015年至今,历任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六部项目经理助理,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特殊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助理,成都工投美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曾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