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姚明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关于变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文芳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曾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无人机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